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 | |
发布时间: 2024-11-04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
《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发改环资〔2024〕1479号
外交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气象局、国家林草局、中国民航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统计局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住房城乡建设厅(委、管委、局)、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能源局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,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《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生 态 环 境 部
国 家 统 计 局
工业和信息化部
住房城乡建设部
交 通 运 输 部
市场监管总局
国 家 能 源 局
2024年10月8日
《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》http://www.cfhc.com.cn/uploadfile/2024/1104/20241104122117437.pdf
| |
上一篇:设备更新行动进展成效和做法 下一篇:最后一页 |